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2020年全面推进第四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沈阳市司法局现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征集普法教育线上视频微课程。
一、活动主题
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
二、报送时间
第一次报送:2020年3月20日前;
第二次报送:2020年4月 5 日前。
三、课程要求
(一)高精度聚焦青少年学法需求
一是选题要准。课程聚焦《宪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税法》、《环保法》等与青少年法治教育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二是内容精炼。严格控制课时,切忌针对个体知识点深挖细解,旨在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三是语言平实。课程讲授要活泼生动,通俗易懂,避免大量引用“法言法语”。
(二)高标准把握微课程录制质量
一是影像高质、语音清晰。微课程影像清晰流畅,作品时长6—10分钟,画面比例16:9,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视频语音建议使用录音设备随堂录制,确保无杂音、无回音。二是简介明了、主题明确。以系列课程形式围绕一部法律开展讲解授课5节以上,每堂课程需附200字以内简介。三是系统报送、坚持原创。最低报送微课程5堂,作品需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另附单位及主创人员各100字以内简介。
(三)高质量遴选有经验主创团队
出镜律师形象优质、衣着得体,普通话标准、感染力强,具备播音、电视节目录制、普法短视频创作经验者优先。课程大纲可立足于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开展过的青少年普法活动资料,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成果。
四、发布与评选
市司法局将择优选送作品在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司法局等相关官方网站开设专栏展播,并在“沈阳普法”、“沈阳教育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账号进行推送。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将结合“七五”普法验收工作、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对优质课程报送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颁发奖杯与证书。
沈阳市司法局
2020年2月7日
所属类别: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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