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土地确权公告(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昆政办〔2019〕7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经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拟对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职工住房分摊后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 坐落 | 宗地面积 | 权利类型 | 用途 | 权利性质 | 权 利 人 |
1 |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东门路148号 | 2599.05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商务金融用地 | 划拔 | 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2 |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东门路148号 | 435.55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城镇住宅用地 | 划拔 | 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职工住房全体业主 |
3 |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富昆路(张家村) | 1843.83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商务金融用地 | 划拔 | 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4 |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富昆路(张家村) | 37.6 (分摊后占地面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商务金融用地 | 划拔 | 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5 |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富昆路(张家村) | 216.95 (分摊后占地面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城镇住宅用地 | 划拔 | 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职工住房全体业主 |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办理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416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267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 9月 1日